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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龙华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
属性:行业动态 作者: 来源: 访问量:6739 日期:2016/3/19 17:50:34
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龙华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》和《龙华新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局自即日起开展认定2016年龙华新区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、在龙华新区范围内依法办理商事登记、税务登记,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,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,企业成立不少于3年,技术中心成立不少于1年,连续3年企业经营没有出现亏损;企业近两年每年度纳税额不少于100万元;
2、企业技术中心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万元,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企业产品营业收入总额2%以上或年度研发费支出超过300万元;技术中心专职技术开发人员20人以上,其中中级职称和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应占20%以上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营业执照复印件(验原件);
(二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验原件);
(三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;
(四)申请报告;
(五)企业技术中心总结和规划报告;
(六)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评价材料;
(七)企业所获得的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(验原件);
(八)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;
(九)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纳税证明。
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(复印)按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。另交《深圳市龙华新区技术中心认定考核评价定量数据表》电子档一份(U盘提交)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31日
四、申报地点